各党总支:
根据《党校优秀学员评比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二级党总支审核、院党委党校审批,拟授予林小燕等41名学员“中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分党校优秀学员”荣誉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7月10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敬请监督反馈。
监督电话:
院纪委:0591-83707756
院党委党校:0591-8789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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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校优秀学员评比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二级党总支审核、院党委党校审批,拟授予林小燕等41名学员“中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分党校优秀学员”荣誉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7月4日—7月10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敬请监督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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