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时间: 2023-12-15 点击:148次各部处、各系、各教辅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院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聚焦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单位主体责任,拟开展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时间
即日起到下学期开学初。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纪委“三转”要求,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1.后勤部门履行餐厅饮食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
2.实验室管理部门履行实验室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特别是督促实验室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台账、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和废弃过期化学品监管以及实验室消防监管的情况;
3.保卫部门履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监管职责的情况;
4.各单位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寒假留校学生安全管理等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三、专项督查方式
将组织人员或联合相关部处,通过采取实地查看、询问了解、个别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抽查检查。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安全稳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一线监督”作用,督促所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院纪委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