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控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4-29 点击:151次各党总支,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迎接巡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内部控制管理,根据学院安排,现就各部门(单位)开展内控专项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时间及重点内容
从2024年4月29日至5月10日,围绕学院内控机制建设,突出“人财物”重点工作,对近三年(2021年至今)审计整改、巡视巡察、全面从严治党自查、主题教育、信访举报、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再梳理,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安全、宣传管理、三会一课、廉政风险防控、作风建设、招标采购、基建修缮、实验室建设、人事招聘、干部提拔、财务报销、科研经费、招生就业、学生奖助贷、课酬发放、决策会议(会议记录)、处分处理、合同管理、校企合作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梳理整理制度流程、问题整改、流程手续、工作台账等情况。
二、自查自纠工作措施
自查自纠工作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突出全面自查、深挖根源、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全面自查。认真对照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自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二是深挖根源。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三是建章立制。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找准内部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与时俱进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创新,强化内控机制建设。
三、自查自纠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本次内控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自查效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自查重点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到位。自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对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建章立制)与《内控专项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分管或联系院领导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5月10日前报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段翼泽,联系电话:83707756,电子档发送到邮箱fdzcjw@163.com。没有发现此类问题也要填报,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院纪委将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对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以及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纪委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