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
时间: 2021-12-30 点击:93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规范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根据《关于建立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暂行规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干部(含党总支书记)的年度述职报告存入个人的廉政档案,述职报告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表现,其中,学院干部(含党总支书记)年度述职报告应明确体现“述廉”内容。请各单位统一收集干部(含党总支书记)2021年度述职报告纸质版(本人签名)及电子版,于2022年1月10日前交到学院行政楼二楼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段翼泽,联系电话:0591-83707756,邮箱:fdzcjw@163.com)。
廉政档案建档范围:中层及以上干部(含院领导、机关部门单位的正、副职中层干部,学院自有教师担任教学单位的正、副职中层干部,已在福州大学建立廉政档案的领导干部除外)、各党总支书记(中层干部担任党总支书记填报以行政职务为主)。
院纪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