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 2021-01-01 点击:108次各党总支,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系: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按照省纪委监委和校纪委的有关要求,现就抓好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各单位,各系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工作,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格教育管理所属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
二、加强作风建设
各党总支,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系要加强节前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近期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网站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抓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同时,要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的落实,防范节日期间在疫情防控工作上的思想麻痹、措施松懈等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党总支,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系要抓好职责范围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杜绝“四风”问题发生。各相关单位要按照“1+X”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并做好督查台账登记工作。对于节日期间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请各单位于2021年2月28日前落实完成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院纪委将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591—83707756;举报电子邮箱:fdzcjw@163.com。
附件:相关学习材料
中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