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节期间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时间: 2020-01-09 点击:101次各党总支、党支部,机关各部处、各单位,各系: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节日氛围,按照省纪委监委和校纪委的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纠治“四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要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网站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
二、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杜绝“四风”问题发生。要抓好职责范围的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院纪委将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591-83707756;举报电子邮箱:fdzcjw@163.com。
中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